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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則令人揪心的消息,擊穿了無數家長的底線——湖北黃石陽新縣一名13歲男孩,在一家號稱能“矯正”孩子的“青少年成長基地”內,僅入營7天就被教官毆打致重傷,歷經開顱手術后,右眼至今仍無法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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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5-19 17:20 上傳
5月18日,當地聯合工作專班通報了這起惡性事件:5月10日晚,涉事機構工作人員張某,因懷疑男孩違反管理規(guī)定,在宿舍內對其動手施暴,導致孩子右側額竇骨折、眼部嚴重受損。目前,張某已被公安機關控制,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,涉事“成長基地”也被責令停業(yè)整頓。
讓人難以接受的是,家長送孩子進基地,本是寄望能幫孩子“變好”,沒想到卻把孩子送進了ICU。一張求救紙條,換來的不是救助,而是一頓足以毀掉一生的毆打——這樣的“管教”,哪里是什么“成長引導”,分明是赤裸裸的傷害!
這不是孤例,更不是意外。細心的市民不難發(fā)現,這類打著“成長基地”“心理咨詢”“行為矯正”旗號的機構,早已屢見不鮮。它們換湯不換藥,和曾經被反復曝光、人人喊打的“戒網癮學?!薄胺忾]特訓營”,本質上如出一轍:瞄準家長眼中的“問題少年”,以“封閉管理”“嚴管見效快”為噱頭,賺著焦慮的錢,卻干著傷害孩子的事。
這些機構的“套路”很簡單:抓住部分家長教育孩子時的急躁與無助,一邊渲染“不嚴管就沒救了”的焦慮,一邊承諾“快速矯正”的效果,讓急于求成的家長心甘情愿地把孩子送入一個完全封閉、缺乏監(jiān)督的“牢籠”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背后藏著的兩種家長心態(tài)。一種是“病急亂投醫(yī)”,面對孩子的叛逆或行為偏差,失去耐心和理性,誤以為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,甚至默許機構用“極端手段”管教,把孩子的身心創(chuàng)傷當成“矯正”的“必要代價”;另一種則是缺乏警惕,被機構的營銷話術迷惑,直到悲劇發(fā)生,才追悔莫及——陽新縣這起案例中的家長,大概率就是后者。
必須明確一點:教育可以嚴格,但絕不能突破法律底線,更不能傷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!未成年人即便有不良行為,其基本權利也不容剝奪、不容侵犯。任何機構,都無權以“矯正”之名,切斷孩子與外界的聯系,更無權動手體罰、變相體罰;家長有監(jiān)護權,卻沒有“送孩子去受傷害”的權力,更不能把教育責任推給那些無資質、無底線的機構。
這些機構之所以屢禁不止,根源在于監(jiān)管存在漏洞,也在于錯誤教育觀念的蔓延。近年來,社會各界一直在呼吁整治這類機構,部分地區(qū)也開展過集中排查,但往往是“查一次、停一批,風頭過了又冒出來”。事后查處雖能追責,卻無法挽回孩子受到的傷害,更難以從根本上遏制亂象。
值得借鑒的是,近期出臺的《四川省加強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教育管理辦法》,直接亮明態(tài)度: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,以夏(冬)令營、特訓營、校外培訓等名義,開展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教育矯治類活動。這種不看“名號”看“行為”的監(jiān)管思路,精準堵住了不法機構的“鉆空子”空間,也給各地監(jiān)管提供了范本。
整治這類亂象,不能只靠“事后算賬”。一方面,要收緊監(jiān)管關口,凡是涉及集中收納、封閉管理未成年人的機構,必須納入嚴格的資質審查和常態(tài)化監(jiān)管,做到“露頭就打、從嚴查處”;另一方面,也要給家長多留一條“退路”——社會各界應搭建更多正規(guī)的求助渠道,提供專業(yè)的家庭教育指導和心理疏導,讓家長面對孩子的教育難題時,不必在“放任不管”和“送進封閉機構”之間做無奈選擇。
說到底,“成長基地”不是法外之地,“嚴管”更不能成為施暴的借口。教育的本質,是引導而非控制,是尊重而非傷害。無論是家長、機構,還是整個社會,都該明白:孩子的成長需要耐心和正確的引導,而不是冰冷的棍棒和無底線的體罰。唯有守住法律底線,尊重未成年人的權利,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。
(綜合:中青評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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